)天协商确定准确的安装开始日期和安装时
间表。双方初步达成在
年月开始安装的意向。
7、验收:(1)货到现场工地后15天内,买方和卖方双方共同进行货物验收。合同产品货物在箱体完好无损坏情况下,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规格不符合时,应由卖方补齐或更换产品。(2)买方应按照当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3)电梯安装完毕后一个月内买方必须负责进行由电梯质检主管部门主持的验收事宜。若因买方或业主或总承包单位的原因不能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须在安装完毕一个月内按照本合同第3条“付款方式”中第(4)项之规定付清在验收合格后应付的款项。同时,免费维保期也相应从电梯安装完毕一个月后起算。(4)有关开工申报,电梯质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买方负责。(5)电梯产品未经合法验收并领取合格证,买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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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后果由买方自负。(6)产品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买卖双方要办理电梯移交手续。如因买方原因不能办
理移交手续,则免费维保期相应从电梯验收合格一个月后起算。8、质量保证:
(1)本合同规定的产品若由卖方安排安装,买方检验合格接收后,除买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外,产品由卖方免费保用12个月,但不超过卖方产品出厂后18个月。
(2)若由买方自行安装,卖方对出厂18个月内且安装使用12个月内的产品部件质量负责,但不负整机运行责任,也不负由于安装引起的部件质量降低的责任。
(3)若买方收到卖方产品后,不按照GB100581997中规定的贮存要求保管产品并由此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卖方不负责任。
9、异议索赔:产品品质由工程所在地技术监督局和质量监督站等电梯质检主管权威机构检验,如因卖方原因不符合此合同规格,卖方负责回修工作。经过卖方回修工作还是不符合合同规格的,则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10、违约责任:(1)买方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第3条“付款方式”中第(1)项之规定及时支付预付货款,则卖方不组织采购零部件及有关原材料,交货期相应推迟;(2)买方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第3条“付款方式”中第(2)项之规定及时付清第2笔货款即合同价款总额50的货款,则卖方的交货期起算时间顺延;买方若在交货期前30天没有付足合同价款总额50的货款,则卖方不进行生产,交货期相应顺延。(3)卖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延期交货,超过十天后,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交货货品价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