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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整改。
5、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6、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且必须由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7、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此制度于2010年2月28日起实行。
f201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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