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对上帝犯下的罪过。他的关于人人在红字面前皆有罪的看法只不过是《圣经》中耶稣在众人面前抓住“行淫”妇人并要乱石砸死时所表明的态度的翻版。小说中清教徒孩子们在路边向海斯特和珠儿掷泥谩骂的情节更加强了这两个情节之间的联系。海丝特白兰胸前戴着的红色“A”字,总会使清教徒们想起“通奸”(Adultery),甚至想起“亚当的堕落”(Adam’sFall)。“罪恶”无所不在,无孔不入,与人类共存亡②。霍桑认为每个人都是有隐秘的罪恶的,外表的纯洁不过是一种假象,所谓的道德君子只不过是用各种各样的欺骗形式把罪恶隐藏起来罢了。因为人类就是一个罪恶的载体,罪恶是绝对存在的,只不过表现形式有所不同,有些暴露在阳光下,有些隐藏在内心,还有些未被人所发觉。
《红字》中的牧师丁梅斯代尔是一个隐秘罪恶的典型。他不但没有勇气站起来承认自己的罪恶,还自欺欺人地为自己辩解:“他们尽管有着负罪感,然而都保持着对上帝的荣光和人类的福祉的热情,他们畏畏缩缩,不肯把自己的阴暗和污秽展现在人们眼前;因为,如此这般一来,是做不出任何善举的,而且,以往的邪恶也无法通过改过来赎罪”,“除去上天的仁慈,没有什对人的宗教审视与困惑么力量,无论是通过讲出来的语言或是任何形式的标志,能够揭示在一个人心里的秘密。那颗因怀有这种秘密而有负罪感的心,也就此必然将秘密保持下去,直至一切隐秘的事情都要予以揭示的那一天”。他为自己设定逃脱道德与法律制裁的理论,然而内心每时每刻都受到来自上帝的惩罚而不能自拔,心中充满了罪孽感,饱受良心的折磨,精神崩溃。临死前,他终于鼓起勇气当众袒露了自己的罪行,并以自己的死作为一种教谕,“使他的崇拜者深信,在无比纯洁的上帝的心目中,我们都是相差无几的罪人”。
而海丝特白兰犯下通奸罪后,尽管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个“负罪行善”的形象,但她并非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圣人。她在受惩罚后,“事事忍让”,却“不准自己为敌人祈祷她尽管宽宏大量,却唯恐自己用来祝福的语言会顽强地扭曲成对他们的诅咒”。她把自己的针线劳作“也不例外地像看待其它乐趣一样视为罪过”,正如霍桑指出的,“把良心和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病态地联系在一起,恐怕并不能说明真心实意的忏悔,其背后可能有些颇值怀疑和极其荒谬的东西”。她周围的人们甚至那些受到她救济的穷人,也都是有罪的。他们侮辱她,“不时最粗暴地触痛她最嫩弱的地方,使她清晰地自我感觉到一次次新的剧痛,”“她一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