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交还租赁标的物。913乙方如以租赁房屋为住所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必须在此期间迁走营业执照并付清工商管理费等费用,否则应按本合同第932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占用费。92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921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解除、终止或租赁期限届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交还租赁标的物:乙方自费将租赁标的物内的由其出资添置的可移动设备、用具等物品搬离租赁标的物,租赁标的物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对于不可移动的装修装潢以及其他设施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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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备,无偿归甲方所有,双方均无须补偿。922如果租赁标的物交还时主体结构有变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93逾期交还的后果931如果乙方逾期超过30日仍未按照本合同规定交还租赁标的物,则乙方遗留租赁标的物内的所有物品和设施作遗弃物处理,甲方有权将租赁标的物内的一切动产搬离租赁标的物,并将租赁标的物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或任意处理,甲方无须给予乙方任何补偿。932乙方逾期交还租赁标的物,除应该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占用费,直至乙方交还租赁标的物或甲方收回租赁标的物为止,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933乙方逾期交还租赁标的物的,甲方有权对租赁标的物采取停电、停水、封门等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101租赁期限内,如需变更本合同之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最终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修改协议。10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条件收回房屋,没收乙方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对租赁房屋采取停电、停水、封门等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1021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逾期时间超过30日的;10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102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更改或拆除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或其任何部分或任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