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故障为故障现象和其排除方法在现有运行文档中没有描述的故障。第六十五条影像交换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常规故障时,由系统维护员
按照故障处理规定和排除方法进行处理。第六十六条影像交换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非常规故障,操作人员应当立
即记录或复制设备提示信息,并将故障现象报主管人员,由主管人员依据故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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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度逐级上报,同时由系统维护员对故障进行排除;短时间不能排除的,应当请求技术支持或经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第六十七条场技术支持。第六十八条当影像交换系统发生故障时,清算总中心、清算中心和前置清算总中心应当组织、协调外部资源对分中心提供远程或现
机运行维护部门应当相互配合、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应当做好故障现象、分析和处理结果的记录,并提交故障处理报告。第六十九条理。第十章第七十条纪律与责任影像交换系统通信中断时的信息传输,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
影像交换系统运行维护部门应当遵守本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业务的正常处理。第七十一条影像交换系统运行维护部门擅自修改影像交换系统基础数
据,未造成资金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造成资金损失的,有关责任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二条影像交换系统运行维护部门未做好信息安全防范工作,给系
统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第七十三条影像交换系统运行维护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出现重大
失误,造成资金损失的,应当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伪造、篡改业务基础数据盗用资金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第七十四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影像交换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有关当事人
均有及时排除障碍和采取补救措施的义务。第七十五条对管理混乱、工作失职,发生重大运行事故,造成客户资金
损失或其他重大损失的影像交换系统运行部门,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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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一章第七十六条
附则
影像采集设备及外挂软件的运行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分
支机构组织辖内票据交换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影像交换系统运行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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