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欠开发商部分尾款,开发商没有给其开具售房发票,使其无法办理产权证明。
f问题1:此笔贷款经调查后,作为信贷员形成几点意见:1该公司实力较弱,总资产虽达8644万,但所有者权益合计只有66万,公司净资产很少,基本是空架子。2该公司系个人承包经营,每年上交管理费5万元,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目前经营状况较差。3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原为总公司职工,素质不高。4公私产权不明,抵押房产原系个人购买,不能说明买房款确切来源,据称为遗产1000多万元,值得怀疑。5公司在B银行开户以来,没有任何资金往来,也无较大的结算量。6据称该笔贷款将用于所购房屋的装潢及开办娱乐美食中心,不符合贷款用途,还款无保障。
由此调查人员得出结论,此笔贷款不能给B银行带来收益,却蕴藏着较大的信贷风险,故不同意贷款。但在个别领导的坚持下,该贷款仍被提交分行审批。分行贷审委仔细研究了信贷员的意见,并审查了贷款资料,贷审委否定了该笔贷款。
1企业经营不理想,企业的规模看样子很大,实际上权益很小,仅有60余万元,财务指标不理想。2表面上看此笔贷款是以房产抵押,实际上,抵押的手续是不健全的,因抵押单位仅提供房产买卖协议,而协议并非产权,只有付了税之后,才能取得产权。因此以房屋买卖协议作抵押是缺乏物质基础的,风险亦较大。3该公司是分公司,虽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企业为私人承包性质,故不同意贷款。
但最终某位行长考虑到企业是用房产契约作为抵押,且考虑到各方面的关系及争取结算户的因素,否定了信贷人员意见和贷审会的意见,同意贷款500万元,期限10个月。该笔贷款到期时,由于公司经营业绩滑波,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B银行贷款,遂申请转贷,B银行当时考虑到是抵押贷款,相对风险不大,企业又能按期付息,同意给予转贷。贷款转贷后,虽然公司负责人表现出较强的还款意愿,但无奈应收账款较多,虽经四处奔走催讨,努力处理积压存货,但收效甚微,最后只收回200万元欠款来偿还银行部分贷款。B银行不得不同意给予黄海公司转贷300万元,期限一年,继续以公司三处房产契约作为抵押。经过三年的转贷及催收,该企业经营已经完全停顿。而根据当地政府最新房产抵押规定,房产契约不能用于办理抵押登记。因借款人与开发商之间理不清的债务关系而无法办理产权证,抵押手续也无法完善,最终该笔贷款演变成为次级贷款。
f问题2:造成B银行300万贷款损失的原因?1该笔贷款从一开始就严重违反了B银行的信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