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序号
1总论
2第一章著作权概述
3第二章著作权的主体
4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
5第四章著作权的内容
6第五章邻接权
7第六章著作权的利用
8第七章著作权的限制
9第八章著作权的保护
10第九章专利权概述
11第十章可获专利的主题
12第十一章可专利性
13第十二章专利权的取得
14第十三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宣告
15第十四章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16第十五章专利许可证贸易
17第十六章专利权的保护
18第十七章商标制度概述
19第十八章商标注册
20第十九章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与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21第二十章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22第二十一章商标管理
23第二十二章商标权的保护
24第二十三章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
25第二十四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26第二十五章商业秘密权
27第二十六章货源标记与原产地名称权
28第二十七章植物新品种权
29第二十八章厂商名称权
30第二十九章反不正当竞争
31第三十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相关国际公约
32第三十一章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定》
f第一编总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一概念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卡普夫后为比利时皮卡第所发展
1、广义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2、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性质与特征
一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知识产权的无形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二特征
1、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2、地域性具有严格的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时间性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三、知产法概念、体系及地位
一概念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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