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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背景状况和主要环境问题。2)通过详细的工程分析,明确拟建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筛选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因子。并通过类比调查、核算污染源源强,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程度与范围。3)通过模拟计算,预测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和可接受性,论证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4)论证项目建设规划相容性与环境可行性,评价项目选址的合理性。5)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建设提出结论性意见,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13评价工作过程
本项目组在接到建设单位委托后,认真研读相关技术资料,并开始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重点了解项目区及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固废、生态现状进行实地调查,建设单位委托湖南湘中博一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对项目区域的地表水、大气、声环境、地下水进行了现状监测。按规定分别采用现场张贴公示、娄底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网上公示进行了公示,并在项目现场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资料收集完全后,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详见图131。
f图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4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评价主体工程为醇基碳氢油储存及销售项目,醇基碳氢油主要成分为甲醇,属于易燃易爆类物质,在仓储及销售过程中存在着易燃易爆风险。本项目评价着重针对项目选址及环境风险进行分析,对拟建项目突发的爆炸、火灾伴生污染等
f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拟建项目的风险水平是否可接受,并提出风险防护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重点注意安全防护,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15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发展政策,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娄底市娄星区整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建设项目考虑到生态、节能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所产生的污水处理达标后外排,产噪设备均经降噪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在做好厂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项目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建设项目在拟建地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f2总则
21编制依据
21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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