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规章管理制度,教育好本单位职工做到14不准:(a)不准在现场和宿舍吸烟。(b)不准到其它场馆或与施工无关的场所乱穿。(c)不准招用再逃犯、通缉犯。(d)不准施工扰民。(e)不准在生活区和现场接待客人。(f)宿舍不准乱拉电线使用任何电器。(G)宿舍不准存放化学易燃易爆物品。(H)不准私搭乱建。(I)不准招用童工。(J)宿舍不准使用100瓦以上灯泡和长明灯。(K)不准无证人员随意出入。(L)不准与保安人员发生冲突。M)不准随意乱拿项目部的任何物品。(N)不准使用外地未办理手续的人员。(13)、分包单位要在总包单位的指导下,建立义务消防队。业务由总包单位领导。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培训。5、交通安全管理(1)、分包单位要认真遵守国家、市等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领导要定期研究交通安全工作,要定期对机动车司机进行教育。每周组织一次交通法规的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定期召开职工大会,向职工宣传交通法规。(2)分包单位机动车辆驾驶员不准驾驶带病车辆上路行使,不准酒后驾车,不准疲劳驾驶,不准以任何理由违章指挥机动车司机。(3)分包单位要教育职工不准站机动车道路行走,禁止酒后在交通道路违章行走,防止发生交通事故。(4)分包单位要教育职工遵纪守法,严禁在交通道路上打架斗殴,或与他人发生口角堵塞交通道路。(5)因分包单位人员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完全由分包单位负责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交通事故指标。(6)分包单位职工不得与院内车辆抢行,。在院内的机动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7)分包单位人员驾驶的翻斗车或其它机动车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6、环境卫生安全管理(1)、分包单位进入总包单位的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各类管理人员的管理,并接受总包单位的监督、检查。分包单位必须安排指定1名专职主管生活后勤和环境卫生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环境卫生负责,同时根据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安排卫生保洁员,对分包单位的责任区实行责任包干。(2)分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北京市职业病报告办法》、《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管理规定》、《北京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条列》及实施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及北京市、崇文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