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设备等必须符合市有关规定和标准。3、施工机械安全管理(1)、分包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2)、分包单位使用、租用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3)、分包单位安装、使用的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等设备必须具备资质,必须符合市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标准。外用电梯的制动装置、上下极限限位、门联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电梯司机和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4)、分包单位使用的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5)、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严禁在夯机运行时清除积土。(6)、分包单位使用的卷扬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
f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7)、分包单位使用的搅拌机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电时,将料斗升起,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8)、分包单位使用的圆锯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盘踞。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9)、分包单位使用的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10)、分包单位使用的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11)、分包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12)、分包单位使用的钢丝绳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14)、分包单位租赁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分包单位不得违章操作、装卸、驾驶、指挥、运输等发生事故由分包单位负责。4、消防保卫安全管理(1)、总包单位成立治安保卫消防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项目书记担任并设立专职保卫干部负责日常的治安消防保卫管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