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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路135号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保证延平路135号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操作规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凡是进入工程总承包的程项目经理部的施工人员和施工分包单位都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建设部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和施工人员及其现场的住所,料场,加工场地,仓库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停工,罚款处理。分包单位必须对总包单位负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分包单位进入总包单位施工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经双方协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内容如下:总包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公司一、总包单位权利、义务与责任(一)总包单位的权利、义务:1、2、3、4、5、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应严格对分包进行施工资质审查。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日常的维护和拆改工作根据施工任务性质确定负责方。有权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其进行监督检查。6、7、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总包方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两级配电箱,该级以下部分由分包负责。有权按照有关安全标准对分包负责。8、有权按照有关安全标准对分包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9、10、对于检查发现隐患有权要求分包予以整改。对分包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有权要求分包提供现场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名单和操作证复印件。11、有权对分包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
12、有权纠正分包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13、对于在分包施工区域内的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f14、分包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5、有责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6、有责任对分包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有责任对分包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17、有责任对分包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提供帮助。18、有义务提供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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