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法律关系
(3)无独三参加诉讼的方式:自己申请参加;由法院通知他参加。(4)无独三的诉讼地位:《意见》第66条①不是完全独立的当事人,因此不享有与当事人相等的诉讼权利:_______________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三有权提出上诉。4不能列为无独三的法定情形(1)与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_______________和不负有返还或者赔偿等义务的人。(2)与原告或被告约定仲裁或有约定管辖的案外人,或者专属管辖案件的一方当事人。(3)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对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证据已证明其已经提供了合同约定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产品的,或者案件中的当事人未在规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或者作为收货方已经认可该产品质量的。(4)已经履行了义务,或者依法取得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并支付了相应对价的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5常考的第三人(1)代位权诉讼中,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无独三)。(2)撤销权诉讼中,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六)共同诉讼
1普通共同诉讼(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2)诉讼标的为_______________。(1)诉讼标的为2个以上;(2)2个以上诉讼标的同类。(3)同一法院管辖,并且适用同一诉讼程序。(4)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5)当事人(通常是指起诉方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2必要共同诉讼(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2)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3.挂靠与借用类案件(1)基本考点:①挂靠方与被挂靠方作为共同诉讼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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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②借用人与被借用人作为共同诉讼人: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2)关联考点: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两者作为共同诉讼人。②个人合伙涉诉时,其全体合伙人作为共同诉讼人。③法人合并、分立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作为当事人。4.继承遗产类案件(1)共同诉讼人问题:①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②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列为共同原告。③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_______________,可不予追加为共同原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