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贯彻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宝市建规发〔2010〕88号
各县(区)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09)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加强监督管理:1、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各县建设局负责管理辖区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局按照统一报建、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所管理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2、全市工程总投资额500万(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数额为准,下同)以上的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的工程项目、总投资额超过7000万以上住宅小区项目、总投资额超过1000万的单体工程项目,其招标控制价均应同时在宝鸡市建筑经济定额管理站进行审查备案,其招投标活动接受市招标办监督指导。3、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承发包活动必须在依法批准成立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管。
f二、规范招投标行为:1、规范行政审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的组织形式、评标办法等招投标内容,需按照管理职责经项目审批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招投标监管机构按审批意见进行监督。评标办法分为合理低价评标法和综合评估评标法两种,审批机关只对这两种评标办法的方式予以审批,评标办法的具体内容应随招标文件在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下的邀请招标工程项目可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除此以外的其他工程未经审批均采用综合评估评标法评标。2、规范投标报名投标报名须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地点,由招标办监督进行。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应设专人接待报名企业,报名采用直接报名或智能卡报名两种方式,报名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直接报名时应向招标办交纳一份报名资料备查。投标报名的同时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可发放资格审查文件。3、完善资格审查制度资格审查文件必须在发出前3个工作日由招标人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资格审查文件中必须写明预选投标人的具体方法。公开招标确定投标人时,可由招标人在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队伍中确定3家施工企业为投标人,其余投标人在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