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和相邻关系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资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的项目实施前,必须对相关危险源、作业环境、设施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程序、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识别和安全评价,不满足安全标准要求的、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一律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14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乙方提供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规程、安全管理负责人名单及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及安全使用许可证、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合格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的复印件备查。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备案,便于协助支持乙方执行。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未落实的有权停止生产作业,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15职业健康、环保管理。督促乙方严格遵守健康、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和定期体检,防止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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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业病发生。督促乙方做好施工作业场所的照明、粉尘、噪音等工作,不得对工作场所造成环境、粉尘、噪声等环境方面的污染,使施工作业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出现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相关方投诉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关调查或处理。
甲方应对乙方提出治安安全管理要求或安全注意事项,其带入厂区的各种设备、物资、工具、零配件等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遗失、丢失的,由外来单位和人员自行负责。
16危险作业:在危险性生产区域内进行动火、用电、登高等危险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等人身伤害、设施设备损坏等事故的,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必须要求外来施工、作业方做好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制订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程序审核批准后,监督外来施工、作业方实施。
17安全检查: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每天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见,对不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加重处罚。甲方发现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场所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作业,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待隐患整改完毕,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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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安保处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和外来施工、作业方执行相关管理制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