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DKC242013
程序文件
版本修改状态:C0
3C认证标志和证书的使用控制程序
1目的对工厂所有获得3C认证产品的认证证书和标志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确保不合格品、未经认证的产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粘贴认证标志;确保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使用认证标志。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工厂所有获得3C认证产品的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管理和使用。3职责31质量负责人负责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发放、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确保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正确使用。32供销部负责认证标志的购买和保管。32成品检验员负责粘贴认证标志并对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记录和统计。4认证标志的管理和使用41认证标志的购买411供销部负责认证标志的购买,当认证标志库存量低于1000枚时,供销部应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供销部进行购买。412供销部依据相应程序到认证中心指定处购买标志,并保存申请购买标志的申请文件和发票,填写《“3C”标志购买登记表》。42认证标志的保管本厂的认证标志由仓库管理员专人保管,对新购进的标志,保管员依据发票核对标志数量、规格,填写《“3C”标志进出存帐》,未经质量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领用。43标志的使用431标志的施加方式:从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处购买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的标志。432标志的图案规格尺寸必须是国家统一印制标准规格的认证标志,由指定机构发放,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433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必须是符合认证要求的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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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修改状态:C0
434粘贴认证标志的产品,由质量负责人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合格后,仓库管理员根据《“3C”标志使用登记表》的具体数量进行发放。检验员填写《“3C”标志使用登记表》。435不合格品不得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436获证后发生变更,但未经认证机构确认的产品不得粘贴标志。437对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438已暂停、注销、撤销的证书所列的产品不得粘贴标志。439认证有效期内的产品不符合认证要求,在纠正期限内不得使用认证证书。4310自觉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和指定认证机构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如实汇报使用情况。4311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资料中正确使用认证标志,不得利用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未经认证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4312工厂郑重承诺:不伪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