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营目标责任协议书》时,合作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额5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进度、质量、安全保证金或合同额10的有效担保。当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上访、围堵事件,或因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造成建设单位给XXXX发函或约见法人等不利事项发生时,XXXX有权没收此保证金,为消除影响所花费的费用由合作方承担,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XXXX评估合作方已无法继续履约的情况下,XXXX有权解除合同并清退合作方出场,造成的损失,由合作方负责赔偿。无事故,达到本协议书各项要求,保证金全部退还(无息)。
第十三条在第一次合作经营圆满的前提下,以后的项目再次合作经营时,保证金双方协商。
第十四条项目签订的劳务合同、材料采购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等因合作方原因导致第三人与XXXX发生纠纷,给XXXX造成损失由合作方赔偿并承担同等数额的违约金。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五条合作方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向XXXX负责,并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第十六条在签订总包合同后,双方共同设立项目部进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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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目施工管理、履行施工承包合同。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由XXXX指派,合作方应指派一名现场负责任人(常务副经理),项目部其他人员由双方协商组建,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及建设方的要求,项目部须遵守XXXX上级单位以及XXXX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XXXX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XXXX的宣传展板、标语,及工程项目的简介、临时设施的外部标示等按建设方要求及XXXX的规定施作,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第十八条合作项目的施工、经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责任者为合作方,合作方组建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合作方负责组织各专业劳务队伍,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营风险、自行组织资金、自行组织材料及设备,包括验收、工程软件硬件达标、债权债务兑付、售后服务、诚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不可抗拒灾害损失等。XXXX具有监督管理的职权。
第十九条XXXX指派至项目部的人员产生的档案管理、劳保、保险以及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由合作方全额承担,费用由XXXX在工程款中代扣,合作方不得私自发放。
第二十条如合作项目的中标建造师为XXXX员工,合作方应另行每月支付XXXX5000元作为中标建造师工资。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应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应严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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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实实名制,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的劳务用工管理人员,负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