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师资水平,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5名教师。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招聘单位及岗位本次共招聘全额事业编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3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河津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三、资格条件(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遵守宪法和法律③具有良好的品行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⑥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月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月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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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⑧“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报考岗位规定工作经历的(不含在校实习的经历,并持有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均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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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