刃水果刀交给出警民警。而证人赵XX对相关的情况又有不同的说法,赵XX2013年11越9日的询问笔录,既证据卷第60页倒数第5行开始是这样描述的:“…这时那个女人来到跟前
f拉那个男人,我乘机将那人手中的两把刀子抢了过来,后走到一边给110打电话报警,在110民警来到现场之前那两个外地人在杨顺平狗肉铺门前站着,一会儿我看见那两个外地人到杨顺平狗肉铺内进去了,一会儿110民警来到现场将那两个外地人抓获,我把抢得的那两把刀子交给了110民警,…”从上述描述可以看出,被害人袁XX的证言、公安机关的有关抓获经过的材料、证人赵XX的证言,对有关作案刀具的情况说明截然不用,对如此重要的案件事实在公安机关的材料中存在如此不同的说明,被害人袁XX对案件事实的证言显然不能予以采信。其次,被害人袁XX的证言与证人李XX的证言相互矛盾,不足以采信。被害人袁XX2013年11月29日的询问笔录,即证据卷第34页倒数第8行是这样记载的:“…我进去时一个肉铺老阿奶(肉铺老板)和一个老阿爷在看铺子…”也就是说,被害人进去时肉铺里有两个人。而纵观李XX的询问笔录,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现狗肉铺子里有袁XX所说的这个老阿爷,被告人的供述也表明案发时狗肉铺子里只有被害人袁XX和证人李XX。除此之外,被害人的证词和李XX的证词存在诸多的矛盾之处,证据卷第34页倒数第4行袁广俊是这样说的:“…当时那个人从自己身上拿出一把水果刀指着我的胸部…然后将钱装进自己得右后侧裤兜内…”。而证据卷第44页倒数第9行李XX的证词是这样描述的“…突然冲进来一名男子随手拿着一把刀子逼到袁XX的脖子里,
f另一只手从袁XX的手中夺过100元钱就装到了左侧裤子口袋里…”上述被害人的供述和证人之间的证言不能互相印证,且相互矛盾不足以采信。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综上所述,被告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被害人与证人之间的证词相互矛盾,现有证据不确实充分,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辩护人恳请合议庭本着以人为本、疑罪从无、定罪量刑需证据确实充分的刑法原则对被告人蔡XX定罪量刑做出审慎判决,判决蔡XX无罪。以上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予以考虑。
辩护人: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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