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绿化种植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1本章由苗木起挖、植物砍伐、绿化地整理、植物种植、大树起挖、大树移植
等工程内容构成,共307个子目。
2本章包括:绿化种植前的准备工作、起挖、种植、移植、砍伐等工作的人工、材料及机械的消耗量,以及以上工作区域周围2m以内的场地清理工作。
3本章人工整理绿化地,是绿化施工前的地坪整理。执行时应根据绿化工程施工
现场的实际情况套用相应子目但不得累加重复计算。4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相差在±30cm以内的挖填、清理、
找平、耗细后栽种植物,执行“整理一般绿化地”子目;找平、捣碎、耗细后种植地被植物及铺种草坪,执行“种植地被铺植草坪整地”子目;精心找平、耗细、拍实3道以上播草种,执行“草坪播种整地”子目。
5本章苗木起挖、种植穴的土壤类别均按一二类土计算,如遇三四类土人工
乘系数14。同一种植穴、槽内土壤类别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如需打凿石方或其他障碍物等应另行计算。
6本章“胸径”是指离地面12m处植物主干的直径。“乔木”是指具有明显主
干的木本植物;“灌木”是指无明显主干、呈丛生状的木本植物。7苗木(不包括大树)消耗量已按相关规范考虑了种植损耗5。
8本章中露地花卉、地被植物及绿篱的主材消耗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其人工、辅材不变。9本章中植物栽植未包括加施基肥、枝根消毒、生根催芽、支撑、草绳缠
树体等
措施项目,如发生应按第六章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10本章各种植项目均已考虑了挖穴、落塘、回填及50m以内材料运输。余土外运或需人工换土应按附录《绿化工程土方量及运输数量对照表》计算工程量弃土
按挖方量,换土按填方量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f11本章种植项目中不包括苗木二次搬运,如发生按第六章相应子目另行计算;砍伐、挖根项目已考虑8Km内的清运。
12本章中的大树移植子目(包括古树名木),应按国家及省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大树”是按国家规范指胸径大于或等于15cm的常绿乔木和胸径大于或等于20cm的落叶乔木。
13因特殊情况,需在非适宜季节栽植苗木时,所增加的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非适宜季节”在我省是指每年的5月至10月。
14由于受环境、气候及树种生长特性等影响,为确保大树移植成功,所增加的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15本章所有主材只给出了消耗量,并加以括号。其价格应按建设当地的苗木市场价格、施工合同或双方签证计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