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时烟头应丢入烟缸内,严禁乱丢。
5、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火种,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6、办公室人员有义务和责任配合监督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
工作。
第二十四条仓库工作人员:
1、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
火,严禁使用一切电热器材,配备、配足消防器材。
2、库内商品堆垛必须保持“五距”:即柱距、墙距、顶距、间距、
灯距,保证通道畅通。
3库内电气线路严禁乱拉乱接,严禁使用碘钨灯。
4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库区,进入库区不得穿铁钉鞋,不得随意
占用和动用消防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五条
变电间
1、单位从事变电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无关人员不准入内,设立出入登记。
3、变电间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易燃品和食物,设备上
不悬挂衣物。
4、配电室纱门窗进出关闭,预防小动物进入而发生设备火
灾事故。
5、经常检查配电设备及电气线路,发现故障及时查明原因,
f予以排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6、遇有特殊情况如火灾,水灾等灾害事故,变电间人员可
根据指挥员或领导决定而停止供电或恢复供电。7、工作人员必须懂得电气火灾的扑救和灭火器材的使用。8、变电间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第二十六条锅炉房:1、锅炉检验等必须符合《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不具备者,不得进锅炉房操作。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遵守有关锅炉安全运行的各项制度。
3、操作人员应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险情,会报警。
4、经常检查锅炉水质表,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在检测周期内使用,确保安全、可靠、运行正常。
5、禁止在锅炉房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锅炉本体和蒸气管道上烘烤任何物品。
6、禁止在锅炉内焚烧废纸、废木材、废油毡等,以防造成烟囱飞火,引燃周围可燃物。
7、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应设立出入登记。第二十七条档案室、资料室、:
1、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查阅档案资料须经主管部门同意
f方可查阅,外单位凭介绍信。2、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严禁带入易燃易爆物品。3、严禁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设备。4、下班前严格检查电气设备,切断电源关闭门窗。5、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二十八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