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工作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工作得到有效识别,防止交付不合格工作影响产品质量,以有效的改进、纠正措施,实现质量管理的持续提高,特做出如下规定: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厂至成品出厂的全过程的不合格品、不合格工作的管理。2、职责:①质检科负责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和工作;②生产科负责不合格品纠正措施的归口管理;③发生不合格品的部门负责人会同质检科,就保证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做恰当的分析;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以防止再次发生,同时配合质检科做好不合格品的隔离、标识和处置工作。3、原辅材料进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管理:①质检科根据本企业检验管理制度安排化验室对原辅材料进行检验,并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由仓库保管员在入厍验收单据上填写清楚不合格的原因、数量、来源等情况;②发现由于原辅材料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时,应立即将情况汇报给质检科,质检科确认是供方的责任时要立即通知供应科;⑨供应科根据不合格的结论,对不合格原辅材料进行退货或换货处理,同时向供方发出书面的纠正措施要求,由采购人员督促供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纠正措施,必要时应进行跟踪检查。4、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的管理:①一般不合格品由质检科直接评审,提出处置意见,由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做好不合格品处理记录;②不合格品的损失较大或性质较严重时,由质检科会同生产科门、供应科门和生产车间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质检科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