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闽教办安组办〔2013〕1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13〕19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和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教安全〔2013〕59号)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樟政办〔2013〕9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从7月中旬起至9月下旬,开展全校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认真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二、健全机构
为确保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我校将始终将学校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成立以校长为组长、行政人员、班主任、后勤人员全力参与的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X、XXX成员:行政人员、班主任、后勤人员,各成员分工明确,校长主要负责学校百日安全大检查的组织、调度和协调,XXX负责指挥学校百日安全大检查的具体实施、交通安全和安保工作,XXX主要负责教学安全工作,XXX主要负责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三、具体工作:
由校德育处、牵头部署、检查、落实今年以来上级学校安全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以及工作部署情况。(一)工作重点1、交通安全。检查校门口警示慢行标志,做好维护和更新工作;加强对中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上学放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2、防溺水和学生游泳安全工作。
在江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点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
f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配齐配足,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设置醒目的消防
安全标识、警示标语等;是否对学校内部消防设施熟悉,会操作灭火控制系统;是否制定专人保养和维修;是否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及检修等情况,完善消防应急预案。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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