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符合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从而使广大群众自觉而不是被动地为实施这些决定去努力奋斗;只有实行民主管理,才能使广大农民群众以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才能把管理工作由个人行为变为群体行为,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只有实行民主监督,才能实现选举、决策、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才能把村委会领导优劣成败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也才能有效铲除独断专行、贪污腐败的土壤。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者相互渗透,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形成村民自治完整有机的整体.贯穿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之中。只有全面落实了农民的“四个民主”权利,农民群众才会高兴、才会满意,才会更加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更加坚定走社会主义道理的决心,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也才会越走越宽广。
二、当前,通过什么途径,以什么工作为重点,才能将“四个民主”落到实处,卓有成效地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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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现实问题。对此,江泽民同志在总结群众经验的基础上,画龙点睛地提出了明确要求。1994年3月,他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村委会建设“重点是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要由群众讨论决定,并由群众监督实施,使村务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此后,江泽民同志又分别在1997年1月、1998年1月的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1998年3月的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对健全村级民主制度提出要求。1998年9月,在考察安徽工作时,他更加明确地指出:“当前,重点要抓好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依法健全三项制度:一是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制度,让农民群众选举自己满意的人管理村务。二是村民议事制度,村里的大事,都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选出的代表讨论,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三是村务公开制度,凡是群众关注的问题,都要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江泽民同志的上述论述,是我们党新时期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为我们指明了抓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途径,重点和方法,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众所周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毫不例外。农村基层民主是一种大规模的、广泛的群众参与活动,必须有明确的规范,完善的程序和稳妥的步骤。否则,农村干部的行为就无遵循,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