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成都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以确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购买、租赁等形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本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遵循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实现政府采购领域政务公开。
第五条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审定政府采购目录;协调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决定政府采购重要事项。
第六条市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监督全市的政府采购工作。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贯彻国家和省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收集、发布和统计分析政府采购信息;组织政府采购人员培主,指导区(市)县的政府采购工作;确定并调整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办理全市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f第七条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级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政府采购的政策,编制并公布市级采购单位政府采购目录;管理市级机关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的工作;协助办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第八条采购服务中心按照经审定的政府采购计划具体承办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采购活动。
第九条采购单位负责编制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之外的其它采购活动;参与采购服务中心组织采购本部门采购项目的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验收货物并履行合同;采购项目属于固定资产的,纳入国家有资产管理。
第十条政府采购计划的确定,应在年度部门预算内由采购单位分别向市财政部门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采购申请。采购申请经市财政部门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实施。
政府采购计划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性质、用途、数量、技术规格、交货时间和资金落实情况等内容。
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第十一条政府采购采用计算机管理和网络技术,逐步推行电子商务。第十二条经审定的政府采购计划按照确定的采购方式分别组织实施。采购方式主要包括: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核价采购等。
f第十三条政府采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