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住院采取自愿原则弊大于利四辩稿谢谢主席!主席、评委、对方辩友、现场观众,大家晚上好!十分荣幸可以在这里和对方辩友一起探讨关于精神病人住院采取自愿原则弊大还是利大的问题。在刚刚的辩论中对方的思路我们已经基本了解,但还是有一些观点我方不能认同:对方漏洞我们知道精神病人住院采取自愿原则是源于日前备受关注的《精神卫生法(草案)》,它的出台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社会各界对此原则也是议论纷纷,喜忧参半。有人说哪有精神病人自己愿意去住院的。根据中国疾病控制精神卫生中心提供的数据,全国至少有5600万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尚未接受过任何有关的医疗服务,即使是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每4人中也仅有1人接受过正规的精神科医疗服务。我们既要保护好精神病人的权益,又要保护好正常人不受精神病人的侵犯。我方认为精神病人住院采取自愿原则弊大于利是从以下这些方面来考虑的:首先让我们思考,(当精神病人住院采取自愿原则后,他们的健康如何保障?)?精神病人分为轻度、中度和严重三种,分别表现为不知道自己生病、知道自己生病和知道自己生了哪方面的病却又沉迷其中,但不论是哪种程度的精神病人,都是自己身体和心理中坏的一面压制好的一面,如果让他们自愿选择住院治疗,不就是让其坏的一面继续发展,继续压制好的一面,最终好的一面就会完全不见,那么病人也就再也治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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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其次,让我们深入思考,不论自愿原则实行的主体是病人自身还是行使监护权的家人,他们的权益都无法得到有效地保障。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住院还是不住院之间,他们根本无法做出正确的抉择。尤其是现代社会,病人家属不论是出于麻烦、金钱、恐惧或是爱护病人的心理,都会做出一些主观的选择,尤其是对精神疾病的不了解,无法做出有利于精神病人健康的正确选择。不让精神病人去住院的情况屡屡发生。现在住院采取自愿原则不是更给了那些人逃避的理由吗!这是以人性之名行甩包袱之实!最后也是我们最为担忧的一点,精神病人都有自虐和伤人的行为表现,一旦他们不愿住院,流走于社会之上,我们如何保护精神病人自身的安全和正常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呢?据统计,精神病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几率明显高于常人,50曾试图自杀,10的病人最终自杀成功。精神病人对自己和家人都这么残忍,难道他们会对社会上的那些正常人留情吗?精神卫生法草案对“自愿原则”的尊重与重视,在法理与民意层面,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