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程序。对2006年以来受处理的案件进行执纪检查,对17件纪律惩戒不到位的案件进行了纠正。(四)突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持“综合治理、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2006年以来,共收缴财政405万元,退还学生105万元,责任追究6人。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10所市属医院药品均通过省、市药品采购中心进行采购。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深入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及涉企收费专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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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查,严格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对税务、质检、药检等20个部门的涉企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违规收费1129万元。对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收费等收费项目进行了专项清理,及时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河道“三乱”的力度,开展了对乱着装的清理整顿,继续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问题。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双清”工作的监督检查,2006年以来为2035名农民工清欠工资达3896万元,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2006年以来,在做好普遍评议的基础上,重点对环保局、卫生局、电信局、广播电视台、自来水公司等10余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政风行风评议,在全市12个主管局所属50多个基层站所中广泛开展“创建人民满足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并通过开展“抓行风、促发展”行风建设月活动,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得到了有效的纠正。(五)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行政监察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确保政令畅通,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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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败现象的发生。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环境污染整治、统计工作、廉租房配租、经济适用房销售、征地补偿费治理和使用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执法监察50余次。开展对杭千高速___段、永泰污水回用等8个市政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效能监察。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国家公务员公开招录工作的监督,开展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对100余件信访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效能监察工作不断推进。进一步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