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并对采暖、空调、通风、电气、建筑智能化等系统进行调试。第七条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应提供节能热工计算书,明确建筑节能措施及目标。注明墙面、地面、屋面、门窗、幕墙等的选型、构造及节点处理方法。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安装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第八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进行专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专项审查,明确审查结论。对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具备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相应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及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严格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符合节能要求。第十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国家及我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理,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对隐蔽工程、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实施旁站监理。第十一条第三章承担建筑节能检测的检测机构应取得节能专项检测资质并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节能工程实物质量监督
第十二条工程参建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取消或任意变更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当确需变更时,应与设计单位洽商,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重新报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第十三条建筑节能工程必须采用经国家及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或推广的建筑节能产品。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施工图设计及国家和我省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材料、设备。第十四条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材料和设备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第十五条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