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村“六大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持续创新农村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六大员”制度,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建立基层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六大员”是指:村级农民技术员包含种植业技术员、林业技术员、水利技术员、渔业技术员、动物防疫员、农机技术员;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乡村医生;村级文化协管员等。
第三条农村“六大员”是以自愿为原则、义务性为主的服务农村工作岗位。农村“六大员”应热心公益事业,自觉执行行业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信守服务承诺,勤勉尽责,起示范带头作用。
f第四条农村“六大员”实行业务归口管理。省、市、县业务主管部门依行业对农村“六大员”进行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农村“六大员”实行“县聘、乡管、村用”的管理原则。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六大员”评聘审批、教育培训、业务指导工作;乡镇负责落实选聘具体工作和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农村“六大员”在村党组织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县、乡镇、村三级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分工协作,服务三农。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农村“六大员”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成为积极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传播先进科技文化知识的“传播员”;在第一时间提供灾情疫情险情信息的“信息员”;农业生产的“指导员”;协助处理农村突发事件和调解民事纠纷的“协理员”;做好农村公共服务的“服务员”;当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联络员”。
第七条村级农民技术员岗位职责如下
村级种植业技术员岗位职责:积极传播农业科技知识,围绕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带领村民学科技、用科技;协助上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做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等农业“五新”的示范推广工作,并带头搞好示范田;加
f强对本村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科学引导和生产技术指导,落实本村种植生产计划;参与有关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活动,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和推广及农产品加工、销售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指导本村的农业病虫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农业损失;负责本村农情、灾情、病虫害动态以及农产品生产和供求信息的收集、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村级林业技术员岗位职责:积极传播林业科技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