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计算填列。
其中,“欠缴费额”反映已形成的欠费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本年累计”栏数据,与“本月(期)数”相同。
(十八)第18栏“本期应补(退)费额”:反映本期应缴费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
(十九)第19栏“本期检查已补缴费额”:反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已补缴的费额。
三、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后留存一份,退缴纳人一份。
f附表:
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
缴纳人识别号:
缴纳人名称(公章):
费款所属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
开票方单位名称
服务项目名称
凭证种类
凭证号码
金额
合计
f【表单说明】一、本表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时,填列按规定允许减除计算价款项目明细时使用。二、有关填写说明:(一)“缴纳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缴纳人确定的号码,即税务登记证号码。(二)“缴纳人名称”,填写缴纳人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三)“费款所属期”,与申报表所属期相同。(四)“填表日期”,指缴纳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五)本清单按照缴纳人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内容填写,其中“凭证种类”为“发票”的,必须填写“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均为价税合计金额。三、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后留存一份,退缴纳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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