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提出申诉、检、揭发、控告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丌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有关材料登记后及时转送有关部门。第三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致使毒品等违禁品进入强制隔离戒毒所,违反定允许戒毒人员携带、使用或者为其传递毒品等违禁品的,应当依法给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刈事责。进入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其他人员为戒毒人员传递毒品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五章治疗康复第三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成瘾程度和戒断症状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治疗、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对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移送的戒毒人员,应当做好戒毒治疗的衔接工作。
f第三五条对戒毒人员进行戒毒治疗,应当采用科学、范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定的药物、医疗器械。戒毒治疗使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按照定申请购严格管理,使用时须由具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按照有关技术范开具处方。禁止以戒毒人员为对象进行戒毒药物试验。第三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定期对戒毒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及时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定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第三七条戒毒人员患有严重疾病,丌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凭所内医疗机构或者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戒毒管理部门批准,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发给所外就医证明。第三八条戒毒人员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亍健康状况丌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同时报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戒毒管理部门备案。第三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人员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治疗对心理状态严重异常或者有行凶、自伤、自残等危险倾向的戒毒人员应当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第四条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应当经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人批准。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应当遵守有关医疗范。
f对被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戒毒人员,人民警察和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