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体系的有效运行;3)核查承包商特殊工种进场人员的人证相符,核查承包商施工人力资源(包括数量、工
种、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与进度的要求,核查承包商满足进度需要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种类、能力及实物合格状况,对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人员和设备,有权令其更换或增添;
4)审批承包商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及施工规程等施工质量标准文件;5)通过巡查、核验、抽检、见证、旁站等手段,督促承包商认真执行合同及标准规范的施工要求和设计图纸的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特别是覆盖前的基础工程和隐蔽工程。对工程质量进行签认和评定,确保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要求。主要内容包括:①审查用于本工程的各种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书(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等),
f必要时见证取样进行材料的试验对于不合格产品,监督其退场;②审批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的质量自检报审表,并在施工现场检查工序施工质量,
对验收不合格的工序,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或返工,重新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③承包商未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时,及时制止并监督整改或下达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直至工程暂停令,责其纠正返工,不留隐患;④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理,严格监控;⑤审查工程变更,监督实施已批准的工程变更;⑥组织或参加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的讨论或授权组织技术专题论证;⑦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规程和合同规定,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和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
程预验收,并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整改不合格项;⑧参加业主组织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审查承包商提交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有关资
料,依据合同签发竣工证书,参与工程移交;(2)进度控制
1)检查承包商的开工准备情况,审批承包商的开工报审表,按照合同规定及授权,签批工程开工令;
2)依据合同中确定的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并批准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资源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商实现计划目标;
3)若发生由于承包商的原因使工期延误时应督促承包商提出补救措施。如属于业主的原因引起工期延误,应向业主提出报告,并提出补救措施的意见供业主决策;
4)审查和批准承包商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跟踪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当发生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有实质性偏差时,及时向承包商发出书面指示,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追回滞后的进度,同时报告业主;
5)主持监理合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