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
comc
关于我国所得税会计问题的探讨
作者:王汉平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年第16期
[摘要]近年来,我国不断颁布有关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使得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在确认收入、成本、费用和损失方面的差异逐步扩大。由于我国所得税会计规范互不协调,企业在会计实务中,各种会计处理方法(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和债务法)均有使用,致使许多企业的报表在一些项目上缺乏可比性,带来盈余操纵的问题。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更高层次的要求,便于各企业间会计信息的对比,有必要选择一种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本文从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的现状出发,研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问题,并重点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损益表债务法进行比较,分析、说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科学性,进而指出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必然性。
[关键词]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损益表债务法;暂时性差异;时间性差异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08)16004106
一、所得税会计的产生与发展
(一)所得税会计的概念及处理方法
所得税会计是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是研究处理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所得税会计经长期研究和实践已发展得较为成熟。所得税会计是研究如何处理按照会计制度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的应税所得之间差异的理论和方法①。因为我国有关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在收入、成本、费用和损失等方面的差异逐步扩大,在计算所得税时,由于会计和税法对收益和纳税所得计算的目的不同,使得同一企业在同一期间的经营成果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之间存在差异。因为要依据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其差异进行调整后才能正确地计算出应税所得,所以产生了调整这一复杂过程的专门的所得税会计。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所得税准则》明确规定我国在所得税会计的处理上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依据暂时性差异,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为着眼点,计算因会计计量标准和税法计量标准之间存在差异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由此确认所得税费用,反映的是累计差异,而并不是当期差异。在财政部颁布《所得税准则》之前,我国所得税会计的处理方法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