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襄一中工会教职工社团组织章程
总则为了丰富广大教职工的校园业余文化生活,推动我校教职工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校工会成立乒乓球、篮球、羽毛球、象棋、舞蹈、合唱、书法七个教职工社团,大力倡导教职工社团在校工会指导下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了规范教职工社团管理,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组织
校工会具有指导、协调各社团正常开展活动的义务,同时也具有监督、管理各社团的权力。第一条校工会全面负责社团的协调、监督工作。
第二条社团采用团长负责制,设团长一名,由社团会员选举并经校工会审批产生或由校工会任命产生。第三条各社团组团人数不少于5人。第四条各社团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关活动制度并严格执行,校工会统一安排各社团活动时间。必要时,可组队代表学校进行对外交流或参加比赛活动。校工会根据社团活动情况定期组织各项校级活动。第二章社团负责人
第五条社团负责人的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责任心,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f(二)有符合本社团的特长或爱好;(四)热心社团工作,热情为社团会员服务。第六条社团负责人的职责:(一)统筹规划本社团工作,全面负责社团日常事务;(二)组织实施诸如比赛、演出等活动;(三)组织会员进行日常训练和活动;(四)负责对校工会添置给本社团设备的管理;第三章社团会员
第七条凡我校工会会员,身体健康,具有某一方面特长或爱好,承认本章程和所欲加入社团制度者,均可参加社团。第八条工会会员加入社团,须本人自愿申请,经其所欲加入社团团长的批准,即可成为社团会员。社团会员名单报校工会备案。第九条社团会员年龄原则上限制在65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社团活动。第十条每位社团会员只能申请参加一至两个社团。第十一条社团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所在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二)有权参加所在社团的各项活动,享受所在社团的各种待遇和奖励;(四)享有退团自由。第十二条社团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f(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校工会的相关规章制度;(二)遵守社团制度,执行社团决议,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参加社团活动;(三)社团会员应视自身健康状况参加活动,患有心脑血管等疾病或不适宜参加剧烈活动的会员,应谨慎行事,以免发生意外;凡因自身身体原因发生意外的,责任自负。第四章第十三条经费来源:(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