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章。新增《市场预测篇》。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出版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的要求编制。新增《节能篇》。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能耗法》《节约能耗管理暂行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计交能(1997)2542号文《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篇(章)”编制及评估的规定》的要求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标准中包基字第0248号“有色金属工业节能设计技术规定”。新增《资源综合利用篇》。根据国家发改委《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的精神编制。其中“发展目标”为“2010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应达35和40,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60,尾矿利用率达10,冶炼渣利用率达86”“重点领域”为“矿;产资源(黑色及有色金属)和三废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新增《水土保持及复垦篇》。单设《环境保护篇》《劳动安全工业卫生与消防篇。、》参考文献:1原国家黄金管理局,黄金企业可行性研究内容和深度的原则规定,1988年9月编制;2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有色金属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规定20013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2002年4国家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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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总则
1.为加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黄金矿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地规避投资风险,在总结黄金行业项目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内外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验和惯例,特制定本规定。黄金矿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根据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对建设项目的技术、工程和经济等各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通过全面分析和多方案比较,从而对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应该建设以及如何建设做出论证和评价,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2.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权属企业大型或重点黄金矿山、黄金冶炼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中、小型项目以及单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参照本规定酌情调整。属于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或其它特殊的单项工程项目,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有色金属矿山项目可参照《有色金属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规定》编制。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必须具有集团公司审定的项目建议书或依据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编制。编制单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