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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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名称:城二、项目拟建地:市同心路2号(原玻璃厂)三、项目建设单位: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项目建设单位概况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法人代表;注册住所:市同心路;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装饰材料水电器材销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经营期限为50年。房地产开发资质为为三级。是一家引进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新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人才队伍充实,现有职工48人,其中:工程及其他技术人员35人,其它管理人员13人。组织结构完善,下设工程技术部、开发策划部、营销部、财务部、拆迁安置部、材料设备采购供应部、行政人事部等职能部门。五、项目概况随着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市迅速崛起了许多商住小区,全市房地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本次研究项目位于市同心路北湖公园北侧,北依流星岭,南临北湖公园,东靠汽车总站,距火车站1公里,交通方便;地段环境优越,超市、医院、学校等生活配套完善,面对北湖公园,背靠流星岭,远眺苏仙岭,湖光山色尽收眼底,娱乐、休闲十分便利;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778430M2,其中:住宅用地面积2713530M2,公共建筑用地面积529300M2,道路用地面积806000M2,公共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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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面积729600M2;总建筑面积2171万平方米,停车位867个,居住户数1482户,容积率385,建筑密度2166,绿地率3861,是一个大气、时尚、新颖的高档纯住宅小区。该地段房产开发前景好、升值潜力大。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将完善该地段城市整体功能,改变周边环境,提升该地段城市品位。
六、编制依据1、主要依据:(1)《市城市总体规划》(2)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地产项目经济评价方法》的通知”{建标(2000)205号}(3)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龙凤嘉园等8个项目建筑容积率的批复》郴政办函[2008]143号(5)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郴规(地)[2008]108号(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7)郴国用(2006)39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9)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平面图》(10)相关各专业的国家设计规范(11)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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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研究范围:
本报告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