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一、申报范围重点支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并优先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清洁供暖试点县中择优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二、支持重点坚持以应用促生产,以生产促发展,着力推动生物质能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中心建设、生物质配套炉具(民用、工业、沼气等)推广使用、分布式集中供热、生物质热电联产等,推动农作物秸秆、农产品加工剩余物、林业剩余物、畜禽粪便等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促进农林牧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供热一体化发展,减少县城、乡镇及农村燃煤供热比例。三、申报要求1县级政府重视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节能工作扎实有效部门间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生物质能产业发展。2具有推动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的工作基础生物质原料来源充足,能够满足县域推广应用。3生物质成型燃料制备不得添加化石能源,热值4000大卡左右;配套炉具产品须有除尘等环保设计或设施生物质成型燃料及生物质配套炉具(民用、工业、沼气等)的使用
f须满足环保、安全、节能、质量要求;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要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4积极构建有利于生物质能源应用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建立资源收集、热力生产和服务一体化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绿色低碳清洁的能源体系。
5通过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生物质能供热面积达到10左右。
四、申报材料各县(市、区)节能、财政主管部门编制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基本情况1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等情况。2能源消耗、节能减排现状和前景分析。3县域生物质原料现状,包括农作物剩余物、林业剩余物、畜牧业粪便等年产生量,目前应用情况等。4总体规划、筹备情况。(二)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中心建设情况1现有加工中心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原料来源、年加工能力、销售市场、产品质量、燃烧污染物控制、经济指标等。2新建加工中心计划,主要包括建设必要性和依据、原料收集和销售及产能计划、产品质量和燃烧污染物控制、总投资、节能减排效果分析等。(三)生物质配套炉具推广使用情况包括现推广炉具主要类型、功能定位、成品价格、安装
f成本、购进渠道、生产厂商、推广数量及下步推广计划等。推广炉具是否符合环保、安全、节能、质量标准要求,并进行必要的效果分析。
(四)分布式集中供热、生物质热电联产情况包括分布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