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为了健全并规范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预防并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依据相关教育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请全校教职员工遵照执行。
一、教学事故的类别教学事故是指教职员工在教学管理及教学活动中,因本人主观过错或过失所引起的,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或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教学语言或行为。教学事故依据教学与管理等不同环节,分为教学组织事故、教学运行事故、教学考核事故、教学保障事故等四种类型。教学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一般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三个级别。(一)教学组织事故教学组织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教师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教学活动难以运行,或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破坏的行为。1、一般教学组织事故(1)教师上课期间擅离课堂;上课迟到超过3分钟、提前下课超过3分钟或拖
堂超过2分钟。
(2)教师不备课上课;上课无教案;完全使用旧教案上课或直接使用、抄袭别人教案上课。(3)教师不按学部课程安排上课;或未经学部职能部门批准,随意调换课程、增减课时、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课。(4)教师布置作业后未及时检查完成情况或批改作业马虎随意,批改后的作业未及时向学生反馈,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f(5)体育教师、实验课教师、实验员等未按规定着装;实验课等不按实验规则组织教学。(6)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无故相差4课时以上。
2较大教学组织事故(7)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10分钟,或拖堂超过5分钟。(8)教学中未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布置作业,或因未及时批改作业,导致学生误课并影响正常教学进程。(9)教师随意占用非本人所教学科课时授课。(10)教学内容出现较严重的知识性错误;组织课堂教学不力致使课堂教学秩序混乱。(11)教师不备课上课;上课无教案;完全使用旧教案上课;或直接使用别人教案上课等现象一学期达四课时以上(含四课时)。(12)上课时间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另做别事;或学生在校期间随意让学生自行回家请家长、取物品。(13)无故不按时参加、或不按时完成、或不接受学校布置的教学工作。(14)擅自取消或改变已安排的教学活动;未经学部职能部门允许,随意改变上课时间、地点。3、重大教学组织事故(15)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