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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的通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土关于开展1996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工作报告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以及《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编制本规划的主要目的是: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基本国策的要求,对福州市土地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进行统筹安排,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解决土地利用中存突出问题,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协调部门之间、区间的用地矛盾,促进福州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编制本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对福州市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进行科学分析,并在土地供给能力与各地需求量预测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与方针;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统排各业用地,确定并分解各类用地控制指标,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有余,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标,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制定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措施。本规划以1996年为基期年,以2000年为近期目标年,以2010年为远期目标年。一、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1.区域概况福州市地处我国东南沿海,位于福建省沿海地带中段,东面与台湾省隔海相望。市境东西宽165公里北长153公里,土地总面积1215256平方公里,占全省98%。福州市辖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5个区(简称市辖区,下同),福清、长乐2个市,闽侯、罗源、闽清、永泰、平潭6个县,共设33个街道办事处、100个镇、56个乡。1996年末全市总人口5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47811人,占254%;农业人口4251651人,占746%;人口密度469人/公里,为全省平均人口密度260人/平方公里的18倍。2.自然条件福州市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呈阶梯状地形。山地、丘陵约占土地总面积70%,台地、平原、盆地、约占土地总面积30%。本市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温暖湿润,雨热同季。水系比较发达,福建省河流闽江流经本市中部入海,全市水资源总量为66649亿立方米,可开发水力资源达24674万千瓦市海岸线蜿蜒曲折,大陆海岸线长800公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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