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维修管理制度
一、车间晨会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7点58分到场,8点整准时开晨会,穿工装上岗,全体员工要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2、工装要求:干净、整洁(如:工作服不干净、不穿工服罚款10元)。3、点名不到按迟到处理,一次迟到罚款10元(每月5次迟到者按自动
离职处理,个别原因除外)。4、早会完后开始接车工作。
二、维修车间管理制度
1、车间主管根据车间总体安排负责将待修车辆分配至各班组进行维修作业,所有班组人员需服从管理人员工作调配,保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如拒绝服从管理人员工作安排每车次罚款50元并上报总经理。
2、各班组严格按照接车单维修项目进行作业,不得丢项、漏项,所有维修项目完成后在质检表上签字确认完成所有维修项目并交车间主管检验,检验(车间主管)时须根据施工单上的内容进行逐项检查,如出现丢项、漏项检查出一项扣该维修班组20元次并完成此次漏项作业。
3、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应对维修车辆妥善保管,需要进入驾驶室内操作,必须铺放好“两件套”,只要打开发动机盖进行维修就必须使用翼子板防护罩,防止车体漆面被划伤。防护设施应定期清洗,确保干净、整洁。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
4、厂区内驾驶车辆需经车间主管或服务经理考核后方可驾驶车辆,在厂区内车速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员工驾驶时不能急加速、急刹车等,违者造成车辆损坏、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由当事人负责。
5、出厂试车,可由车主驾驶或由班组长、服务经理、车间主管(必须有驾驶证一年以上及经管理人员考核后)才能驾驶车辆,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路试,路试车辆必须确保安全为前提,上班期间没有领导批准不得擅自驾车外出,离岗,如发现以上现象罚款200元。并承担一切不良后果。
6、维修车辆时禁止在服务顾问不之情的情况下与车主协商私自添加维修项目,若有新增加维修项目必须写在派工单上,并由服务顾问或管理人员向客户报价确认。如违反操作流程,违规者罚款50元,由此造成后果由班组自行承担。
7、维修过程中,各班组间应相互配合,团结合作,杜绝一切相互推委等不良现象,若发现将严肃处理。各工组交接时应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明确责任。若由于交接不明确而造成不良后果由各班组共同承担(后果自负)。
8、维修完后派工单与工时单只能随修复完工车辆一同返到前台,任何人不能在车辆未交付之前将派工单或钥匙单独交给客户。车间与服务顾问交接出现跑单,维修班组和车间主管、服务顾问共同承担一切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