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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股份公司得到较大规模的发展,大量的国有企业经过现代企业制度改造,新型国有企业不断产生。本文对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完善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关键词】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改革;公司治理结构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过多年的努力,一大批规范上市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构架已经相当完备。令人不解的是,现实中的大量事实表明,许多早已建立起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制企业,其运行机制和运转方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原有体制的许多问题、矛盾、弊病,在新的改制形式下依旧存在。下面笔者就外部环境和公司内部两个层面,对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一)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分析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资本市场竞争。政府应通过履行自己的经济职能,营造一个包括健全、成熟的市场体系,有效的宏观调控系统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良好宏观经济环境。目前,国企公司改革过程中与公司治理结构紧密相关的外部环境存在如下问题:1资本市场不健全近几年我国股票市场虽有很大发展,但存在上市公司少,市场容量小,不规范等问题。主要是:第一,股权结构不合理。在股份公司中,国家股和法人股所占比例过大。可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太小,相当一部分股份不能流通,失去了股票的生命力,也使股票市场调配资源的功能得不到发挥。第二,股票市场分割严重。中国一家股份公司的股票可能在不同的市场上流通,如A股市场、B股市场、H股市场或N股市场,而且在各个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发行条件也不一样,造成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同股不同价。第三,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少。没有机构投资者的股市是一个不成熟、不完善的股市。证券市场包括广泛的内涵,包括股票市场。只有股票市场发展了,证券市场调配资源的功能才能得到真正发挥,才可以说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证券市场。2外部监控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银行等作为债权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较小。尽管我国建立了较为良好的银企关系,但是现行法律禁止商业银行向证券业和非金融行业进行股权投资,这些行业的公司董事会中没有任何来自商业银行的代表。第二,外部的公司控制权市场或者是并购市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也非常有限。股权分置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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