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患纠纷对护理人员心理影响分析及对策
护理工作由于其服务对象的特殊性病情变化的复杂性意外
情况发生的不可预测性潜在许多法律问题。随着新的《医疗事
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和
“举证倒置”原则的实行,患者的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对医院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而目前护理人员缺
乏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淡薄,以致近几年护理纠纷
呈上升趋势,给护理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和冲击。因此,探讨护
患纠纷中护理人员的心理素质,提高护理人员应对护患纠纷的能
力,尽快做好心理调适,是摆在广大管理者面前的急需解决的问
题。
心理危机对护理工作影响
※引发心理问题导致护理质量下降出现护患纠纷后,由于害怕患者及家属采取过激行为伤害自
己、害怕扣奖金、害怕影响自己声誉和发展前途等,护士往往任
由其责难,沉默不语,但实际则觉得自己成了“受气包”,产生
焦虑、抑郁心理,而这种不正常的心态往往会影响人的内分泌和
免疫功能,易引起情绪不稳、自制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现象,
容易出现新的差错。
※引发冲动行为
f不利于发展和谐护患关系对于医疗费用多而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发泄不满情绪时,有些护士认为是患者及家属故意刁难,无理取闹,极易与患者及家属发生激烈争执,激化护患矛盾。
※社会支持系统不良导致护士角色退缩发生纠纷后,即便不是护士的过错,有时也会因得不到领导、同事的理解和安慰,加之较大的工作有利,出现心灰意冷,不能够很好的履行护士的责任和义务,更有甚者,不能很好解决的护患纠纷所带来的心理障碍成为临床护士脱离护理工作的隐患。预防护患纠纷,提高心理调节能力
※强化三种意识杜绝医疗纠纷强化法规意识,严格依法行医,全面提高护理质量。强化法规意识,首先要学法、懂法,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以便更好地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意识,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掌握护理文书制度规范,让一切护理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强化规避意识,增强事业心与责任感。强化规避意识,应当预防在先,加强护理工作全程防范,抓好每一个环节,才能形成终末效果。护理工作中,护士要事事处处细心观察,护理到位。经常与患者及家属交谈,向其进行卫生宣教。仔细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尽力做到让患者及其家属满意。如发现纠纷苗头,及时化解矛盾,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f强化人本意识,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在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