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一)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深圳市鼓励发展并对罗湖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有重大影响的产业或项目。
(二)企业在罗湖注册并按章纳税,具有法人资格,产权关系明晰,且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三)企业管理规范,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其它。
第六条根据行业和企业自身的特点,专项资金分别以奖金、贷款贴息、配套资金、补贴等不同方式给予扶持:
(一)奖金:主要用于奖励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和对罗湖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个人,按一定标准给予资金奖励。采取“从高奖励原则”,若企业或个人同时符合区政府若干奖励政策,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平衡,对同一项目按企业或个人受益最多政策给予扶持,不重复奖励。
(二)贷款贴息:对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的企业项目融资,采用贴息方式支持企业使用银行贷款。
(三)配套资金:对获得国家、省和市专项资金资助的重点扶持企业、辖区各产业发展所需的市政环境改造及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参照相应的资助标准给予一定数额的配套资金扶持。
(四)补贴:对属于鼓励范围的企业和项目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
第三章扶持措施
第七条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具体措施另见《关于加大对罗湖总部经济资金扶持力度的试行意见》。
加大对专业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对新进入罗湖的专业服务业龙头企业参照总部企业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行业内政府主导的重点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
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或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3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或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
鼓励辖区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组织辖区企业参加国家、省、市政府计划内的重点出境展览项目或其它国内外较有影响的会展,对于参展企业自用展位给予不超过展位费50%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2
f鼓励有重大影响的国际或国家级行业奖项评比活动落户罗湖,对落户罗湖并定期举办评比和表彰的奖项评比活动,可给予活动承办者一定额度的活动经费补贴。
加大对各产业的整体宣传推广。举办辖区企业广泛参与的大型主题活动,对辖区各大产业进行整体宣传和推广,所需费用从专项资金中安排。对区政府主导或以区政府名义主办的、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与各大产业相关的大型活动,可给予承办企业一次性办会办展经费补贴。
加大对各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的奖励力度,对帮助成功引进重大项目的有功单位和个人按照该项目对罗湖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