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
妇女姓名女方户籍所在地男方姓名男方户籍所在地1.申领取2.男方属3.夫妻双方现有4.女方签名:出生时间年月日出生时间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女方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男方现居住地生育证(填写生育服务证或再生一胎生育证)婚;女方属男婚(填初婚或再婚)女(其中:收养男方签名:男申请时间:女)年月日
编号
女方单位或户口所在村(居)委会审核意见:(请核实夫妻双方填写情况是否属实,并对照《条例》是否同意其生育一胎或再生一胎)
男方单位或户口所在村(居)委会审核意见:(请核实夫妻双方填写情况是否属实,并对照《条例》是否同意其生育一胎或再生一胎)
公章主管领导签名:年月日主管领导签名:年
公章月日
(生育一胎)女方或男方、(再生一胎)女方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意见:
(再生一胎)女方户籍所在县(市、区)计生委审核意见:
公章主管领导签名:发证时间生育证类别年年月月日日主管领导签名:发证经办人签名生育证编号年
公章月日
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本表2.审核和审批单位必须认真核实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审批,并衽主管领导负责制。3.最终审批权按照《条例》执行。审批后,本表由审批、发证单位保存。4.根据《条例》规定,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要求再生一胎子女的,其中夫妻双方是农民的,可由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发证,并按月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对于属此情况的,“女方户籍所在县(市、区)计生委审核意见:”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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