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镇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以“金盾工程”为龙头的科技强警发展战略,稳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现代化,坚持“以建设为基础,以管理为重点,以应用为核心,以保障为支撑”,切实加强治安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监控系统布局合理,运管顺畅,保障有力,提高公安机关“四个能力”和“两个水平”,为“打造平安东升,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包括街道路面监控、企业单位“全球眼”监控及娱乐场所、网吧等治安监控系统和公安内部监控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管理社会公共安全、治安动态视频网络监控系统的单位和部门。
f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社会公共安全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实行二级管理制。
(一)一级管理。分局指挥中心是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主管单位,是系统运行管理牵头部门,负责对监控系统的建设规划、维护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督查指导等工作,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分局指挥中心设超级用户管理权限,实行系统指挥调度管理。
(二)二级管理。派出所是社会公共安全、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现场监控、实时处警单位。派出所设监控室,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监控点进行规划、建设、实时监控。并根据实时监控信息,向辖区路面巡逻队伍传达处警指令。派出所设本级用户管理权限,实行实时实战应用管理监控。
第五条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保障工作。
f(一)分局指挥中心负责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监控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方案,积极主动牵头有关部门做好运维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二)视频监控技术施工单位(电信)对网络运行环境和视频图像质量保障负责,网络视频监控系统故障由电信网络技术施工单位按照协议进行维护,保障良好的网络运行环境和视频图像质量。
(三)分局指挥中心协助负责对治安视频监控网络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分局治安大队负责监管单位接入视频网络监控系统的管理、检查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运作模式
第六条分局通过电信光纤、宽带网络接入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共享平台,需调用和控制监控图像时,由分局指挥中心统一调用。分局指挥中心具有浏览、控制、录像回放的权限,其他业务部门临时需
f要控制、录像回放功能的,应向分局指挥中心申请临时权限。派出所分设监控室,配置管理人员,对辖区内前端监控摄像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