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到济南大学报名,济南大学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非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师范类专业,师范类毕业生也可以报考非师范类专业,考生报考专业可与毕业专业不同,但每个考生只能报考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中的一个专业。各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的报名及信息上报工作均应在2012年3月11日前完成。五、考试组织专升本考试时间为:2012年4月7、8、9日。考试工作以主考学校为主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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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门公共课,2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为各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1门为英语(公共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学生分别考俄语或日语;公共外语课为其他小语种和报考外语类专业的学生考大学语文),1门为计算机(报考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考高等数学)。公共课和专业综合课的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由我厅协调有关高校统一安排。部分职业技能和操作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还要进行技能考试。六、录取为了保证录取质量,专升本考试均设定公共课、专业综合课和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根据考生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对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入伍的退役士兵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按报考人数30的比例单独录取。为确保完成招生计划,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升学愿望,录取时,我厅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分专业考试人数与招生计划数量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2012年专升本录取工作将于2012年5月上旬按计划一次性完成。七、其他事项(一)各高等学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招生学校要将实施方案于2012年3月25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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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处。(二)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应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能注册学籍,由学校负责清退,并负责善后事宜。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三)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四)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