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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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结构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更好地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检验制度,从而能取得真实代表质量特征的有关数据,科学评价工程质量,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从而确保工程质量。③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设部下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303条以强制性条文形式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的管理工作,建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2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能力认可范围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第三方试验室检查:计量认证书,CMA章;检测资质认可证书;查附件,备案证书复印件。⑴见证取样送检范围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①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③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④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⑤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⑦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⑧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同条件试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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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⑨重要钢结构用钢材和焊接材料⑩高强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数量:见证取样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⑵见证取样送检程序①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应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担任。见证人应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②建设单位应向质量监督部门和检测机构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