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大学学生顶岗就业实习管理协议
甲方:天津职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乙方:(用人单位)为明确就业学生与就业用人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顶岗(就业)实习期限及工作时间学生到甲方顶岗就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试用期为个月。乙方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对顶岗就业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顶岗就业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实习。试用期后若顶岗就业学生胜任乙方安排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正式招收录用,并于年5月30日前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协助办理有关就业手续。二、顶岗(就业)工资福利待遇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乙方现行制度确定顶岗就业学生工资待遇,日工资人民币元或月工资元,加班费另计。乙方为顶岗(就业)学生提供食宿方便。三、顶岗就业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学生入乙方顶岗就业前,由甲方负责进行思想动员和安全守纪教育,使学生明确顶岗就业的目的意义,提升境界,安全守纪。2、顶岗就业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实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乙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实习。3、顶岗就业学生需要返校参加有关考试、毕业典礼等,乙方应尽量配合。四、劳动保护1、乙方需为顶岗就业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时间,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若乙方安全措施不利,而造成学生人身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2、乙方根据实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五、协议解除顶岗就业学生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无故离岗,可以在说明原因并报请学校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乙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顶岗就业期间,乙方如发现顶岗就业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顶岗就业学生提出终止实习,解除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六、法律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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