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
第十一条涉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如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与委托方参照国外有关收费办法或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协商确定咨询费用。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有关部或者其授权、委托的单位,按照行政管理职能履行监督管理,对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建设工程造价履行审核查监督手续的,一律不得收费。
违反前款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以及收取管理性费用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切实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凡超过或低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收费幅度收费的,属价格违法行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07年月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废止。
f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计费)
序
咨询项目名称
号
收费基数
≤500万元
5005000500010000万1000050000万≥50000
万元
元
元
万元
备注
1
工程概算编制
建设项目总投资
25‰
22‰
2‰
18‰
15‰
2
工程量清单编制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25‰
22‰
2‰
18‰
15‰
3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预算编制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3‰
18‰
15‰
13‰
12‰
不含清单编制
4
定额计价法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35‰
3‰
25‰
2‰
15‰
工程(1)基本收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4‰
5结算审查(2)效益收费核减额+核增额
35‰
3‰58%
25‰
2‰
核减加核增金额超过
5%时方计取效益收费
6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7
工程造价纠纷鉴证
8
竣工决算编制
鉴证标的额建筑项目总投资
12‰
10‰2‰
8‰
6‰18‰
8‰
6‰15‰
6‰
5‰13‰
5‰
4‰12‰
说明:1.工程结算审查项目的计费方式按(1)+(2)计算2.凡要求计算钢筋工程量的,按钢筋重量以12元吨,别计收费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4.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5.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6.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参照原国家计委价格〔1999〕1283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f附件2:
工程造价咨询日收费标准
序号1
23456
项目名称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教授级职称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