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视康复医疗体系建设、提高国民健康水平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0040号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0040号提案内容20120224案由:关于重视康复医疗体系建设、提高国民健康水平的提案提案人:李蓉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卫生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理主题词:医疗卫生“康复医疗”旨在减轻或消除病伤所致功能障碍及其他不良影响,最大限度地恢复患者心理、生理、职业、社会、生活功能,包括急性期康复、恢复早期康复和恢复中后期及后遗症期康复。随着经济、社会和科技的进步,医学挽救病人生命的能力不断增强,人类的寿命不断延长,康复对象数量大和需求难以满足已成为当代中国的社会问题,更是医改的重要问题。以脑卒中为例,我国年新发病人约200万,并以较快的速度增长,而且“年轻化”趋势明显。我国7080的脑卒中患者不同程度地丧失了生活自理和劳动能力,40遗留有重度功能障碍。但如果早期介入康复医疗,应该60以上能够生活自理,80以上能够行走,50以上手的功能得以恢复。脑卒中患者是我国第一位的康复对象,精神疾患、神经系统和骨关节系统病伤也是目前最普遍的康复对象,其次是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和其他慢性病伤。医疗机构救活病人并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应该通过康复医疗使病人能够最大程度地恢复应有的功能(如个体的活动能力和社会的参与能力)。卫生部于1996年颁布了《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卫医发〔1996〕13号),又于2010年进行了修订,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康复医疗职能,但五年来成效并不明显。面对日益增加的康复对象失去自理、工作、生活能力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必须增强康复意识,树立救治、康复并重的卫生观,以完善救治康复保健三级网络为重点,健全双向转诊机制,加快构建预防救治康复一体化诊疗模式,提高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能力。为此建议:一、普及康复医学知识对医护人员和居民大力普及康复医学知识,以减少致残率,提高康复对象生活质量,减轻家庭、社会负担。在医学院校教学中将“康复医学”由“选修课”改为“必修课”。二、制定约束性规章制度把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和康复医院或康复中心、护理院的标准化设置作为管理指标,合理规定各级康复机构的康复医疗职责,合理设置床位数量,提高早期康复诊疗率、适时康复诊疗率和康复诊疗有效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