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按体积计算氧气含量,
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否则,罚通风科500元。
第6条加强掘进巷道的通风管理,风筒距掘进迎头不得
超过5米,违者罚款100元;
第7条巷道内风筒吊挂必须平直,禁止直角转弯和从夹
缝中穿过,否则,罚款100元,无挂钩及少钩1个罚20元。
第8条同一局扇的风筒必须使用同一规格型号,保证接
头质量和过风断面,减少风筒漏风,禁止大小风筒混接,否则,罚款100元,对破损风筒不补,造成漏风一次罚100元。
第9条井下局扇安装符合《规程》规定,进风巷距离回
风口不少于1O米,距地表高度不少于03米,违者罚通风科每次2O0元,班直接负责人100元;风门按规定开启或关闭,违者罚100元,损坏或撞坏风门罚500元。
第10条主要进、回风大巷和采区回风巷必须按《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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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规定设置足够数量隔爆水袋,否则,罚款200元。
第11条主、局扇保持经常运转,不准随意关停,须停局
扇必须经当班安全员或专职瓦检员批准,违者罚款200元;须停主扇必须经分管副矿长批准,违者罚款1000元。
第12条采区煤层运输巷、回风巷掘进,必须配相应的超
前巷中间通过联络巷相连,通风上山必须双巷掘进通风、运料、溜煤分开,违者罚款100元。
第13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准停风,因停电或出现故障造
成停风的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瓦斯记录牌板;栅栏必须上锁,并实行双人连锁,由安全员、瓦检员分别保管钥匙,否则,每项罚款2OO元。
第14条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总回风巷瓦斯浓度必须控制
在O75%以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瓦斯控制在05以下,其他地点瓦斯必须控制在1%以下,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立即撤出人员,派专人处理,否则,视为重大违章,每次罚款当事人1000元,并扣所交风险金本金的50。
第15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必须停止
电钻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局扇或其它开关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除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否则,视为重大违章,每次罚款当事人1000元,并扣所交风险金本金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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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16条井下盲巷(闲置巷道)必须按密闭要求掏槽密闭,
抹面处理,悬挂瓦斯记录牌板,每班必须按时检查瓦斯及其变化情况,确保不因密闭质量问题造成密闭墙外口局部瓦斯超限,否则,每项处罚区域范围内安全员队长每次500元。
第17条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及采区进回风巷,每班作业
前必须进行洒水降r